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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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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天山訓練場的夜晚帶著侵入骨髓的寒意。即便是屋子裏生著炭火依然覺得不足以抵禦濕冷的夜。

溫酒坐在凳子上縫制著一塊素白的手絹,上面用彩色的絲線繪制著梨花紛紛揚揚落下,梨樹下的石桌上放著一壇酒,有雪白的花瓣落進酒壇子裏。

她繡得認真,靈巧的手拈針在手絹上飛針穿線。

輕輕地叩門聲響起,在寂靜的夜裏格外清晰。

她在這裏並無熟人,怎麽會有人深更半夜來敲一個姑娘家的房門呢。

“誰?”她的聲音帶著一絲警惕。

“是我,溫酒姐姐。”門外響起少年的聲音,帶著薄荷式的不緊不慢。

溫酒開了門。

少年端了一盤子熱騰騰的烤紅薯閃身進屋。

“溫酒姐姐,給你。”他細心的拿起一塊紅薯剝了皮遞給她。

“你大晚上給我送吃的?”她有些哭笑不得,這個小家夥壓根沒有男女有別的意識,大晚上還往她的文屋子裏闖,闖得理所應當。

不過,吃著熱乎乎的烤紅薯確實身子暖和了起來。

“我就是想著我心情不好的時候喜歡吃東西。”他垂下眼睫,密密麻麻像兩把黑絨扇子。

我怕你心情不好,想陪著你。

想再靠近你一點點。

我不想讓你把我當弟弟一樣疼,卻又格外地慶幸可以得到這份無關血緣親情的偏愛。

“好啦,我沒有怪你。”她伸手揉揉小家夥毛茸茸的頭發,入手的發絲極軟。

據說頭發軟的人,內心溫柔強大。

曾經那些口中說著要好好疼愛他的人覬覦他的外貌,給他帶來無盡的疼痛。

而面前這個溫婉的女子口中不提及疼愛卻偏偏在他無處可歸時願意把房間分他一半,願意半夜偷偷為他煮飯。

他偏偏被這一點點的溫情牽絆的邁不開步子。

嘗到了這一點兒甜,就真的走不動了。

相傳永昶國的臨海之地的原始森林有群山坐落其中,山勢陡峭。其最高的山峰高聳入雲,林中多猛獸,危險萬分。

傳說之中的百鳥部落就生活在這深山之中。

百鳥部是一個江湖組織,精通於消息的探查並以極高的價格賣給雇主。

林允南翻看著面前的書卷。

采薇在北城的茶坊樓被滅得毫無痕跡,手段狠辣,她僅有的那麽一點實力的關系網也隨著茶坊樓消失的毫無痕跡。

證據的唯一指向就是與當年陷害洛時卿的是出自同一股勢力。

如今看來,不借助其他力量想在偌大的揪出兇手簡直太過於困難。

不管百鳥部是在原始森林還是深海之下她都想一探究竟。

古書上寫著,林中有山,山空有樓,百鳥棲樓而居。

她臨走之前在洛時卿的案幾上留了紙條,交代了自己前往的決心,囑咐照顧好采莓同溫酒,

此行太過於危險,她不想牽扯無辜之人。

天色還未亮,她就取了昭雪騎馬下山了。

早飯買了幾個熱乎乎的包子她邊吃邊出了北城。

少年今天穿了一身翠綠色的長衫,黑紋腰帶還帶走了一圈淺色流蘇加之樣貌俊美惹得路人頻頻觀望。

一見到林允南出城他便笑嘻嘻迎來。

“你這是?”林允南目瞪口呆。

“我是將軍的人,之前一直奉命在暗中保護王爺。”薄荷沖她行了一個端莊的禮“將軍這次讓我隨您一同前往。”

林允南此時此刻不想說話,她辛辛苦苦偷摸著做了半天功課自己一人外出就是不想讓任何人擔心。

結果人家早就知道她的目的,還派人一大早就來城門口堵她。

浮雲不愧是千裏良駒,坐地日行八萬裏絲毫不誇張。

奇怪的那少年,略施輕功竟然也絲毫不落在她之後。

這一路走來林允南驚覺薄荷的健談,似乎有了他格外的能拉近與旁人的關系。

明明人滿的客棧老板娘被他纏著又是誇獎發簪好看又是說年輕似他的阿姐將老板娘哄得合不攏嘴當即給他們換了兩間上房還親自下廚做了一桌子飯菜。

眼看進了十月天,夜晚開始涼爽起來。打尖住店的江湖人士也多了起來。無論店家是男是女

是老是少,薄荷總能憑借三寸不爛之舌同人家稱兄道弟上。

這個少年身上總是能自發的有一種讓人想信任他的感覺。

和他相處總是感覺很舒服,不刻意不疏離,距離拉得格外的近。

這種能力很可怕。

十月中旬他們才趕到永昶最南側的臨海城市。

這裏南側銜接著一望無際的汪洋大海,東側是茂密得看不到邊際的原石森林,林中常年氤氳著霧氣,看不清真面目,隱約可見到高山的輪廓。

這裏的居民只能在森林邊緣捕獵伐樹,不敢深入。

據說原來有城主家的少爺想獵得一只白狐,尋得它的身影帶著士兵往森林深處去了再也沒能回來。

老城主懸賞黃金聘請了多方的奇人異士去尋人這些去的人通通消失不見。

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這片原始森林又被稱之為食人森林。

因為臨海,森林的各種植被茂盛,不光動物可以殺人,有毒的食人花更是層出不窮。

在臨近森林的的營地有寄存東西的小客棧。

薄荷低價在老板那裏買了一頓進森林要用的東西用寬大的鹿皮包裝好,順便免費將浮雲寄存在老板那裏。

這營地周圍圍著一圈木柵欄,休息時只提供帳篷和篝火堆。

此時入夜了,空氣中飄來烤肉的香氣。

“休整一晚,明早出發。”林允南道。

夜晚還是有太多潛在的危險。

薄荷依言租了兩頂帳篷,一個篝火堆,買了兩條羊腿架在篝火上烤。

火光映在他年輕的臉上,明明滅滅。

少年烤肉的手藝極好,烤羊腿受熱均勻,還用小刀劃開皮肉埋了香料進去,他每每轉動一會兒烤架就用小刷子在羊腿上刷上一層醬料,待火將醬料烤進皮肉再刷下一層。

這一路走來,有了薄荷陪在身邊真是省去了她不少的麻煩。

“少爺,嘗嘗。”她發呆的空檔,薄荷將烤熟的羊肉用小刀切成塊放在盤子裏遞過來,上面還貼心的放了一雙銀筷子。

他們事先商定好,在外面人多眼雜,薄荷便稱呼她為少爺,自己扮成一個富家公子的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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